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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五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03 00:42:43 人浏览

导读:

发布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文号:各会员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五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9]132号)和本所有关规定,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9年10月21日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五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9]132号)和本所有关规定,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9年10月21日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30年,票面利率为4.18%,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本期国债起息日为2009年10月15日,每年4月15日、10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39年10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国债于2009年10月21日起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方式为现券和回购。
  三、本期国债上市交易的现券证券名称为“09国债25”,证券代码为“019925”。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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