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暗藏虚假诉讼
导读:
5月17日,市第一法院通报了一起披着借款单外衣的差旅费纠纷。员工离职后被前公司股东告上法庭,一份白纸黑字有签名确认的借款单,是不是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案件承办法官通过相关证据等最终认定,这是一起虚假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市第一法院近年来收案数量持续攀升,在纷繁复杂的案情里,法官是如何识破这一些虚假诉讼的?带着疑问,记者昨日采访了该案承办法官丁向娜。
典型案例:股东持借款单向离职员工讨债,被法院驳回
去年8月4日,中山某卫浴公司的股东张某把离职员工闵先生告上法庭。张某提起的是民间借贷纠纷,他向法院诉称,闵先生在同年2月2日向他借款6000元,并承诺一个月后归还。还款期限届满后,闵先生一直未还款。
张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闵先生签名的借款单,这份借据是以表格形式打印的,借款金额上填写的借款金额为6000元,借款日期为当年2月2日,闵先生在借款人落款处签名确认,上面打印的出借人为张某。
对于这份借款单,闵先生却矢口否认。“这6000元实际上是我在公司时出差所报销的差旅费用,卫浴公司大约每周向我的银行卡预付1000元差旅费,回公司后我就填写这种格式的借款借据,向卫浴公司报销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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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闵先生提供了一份农业银行的对账单,这份对账单反映,从2013年5月份起至2014年11月份,闵先生的账户每隔大约一周左右都会收到一笔1000元的款项。对此,股东张某承认钱是公司转给闵先生的,具体用途他不清楚。
近日,市第一法院结合闵先生提供的证据和证人证言,认定涉案6000元借款是差旅费的报销费用,从而驳回了张某的诉求。“感谢法官明察秋毫,让我免于不白之冤。”该判决生效后,闵先生向法官连声致谢。
法官解读:民间借贷暗藏虚假诉讼,术业专攻练就“火眼金睛”
闵先生的这一遭遇在法官们看来就是一起典型的虚假诉讼。记者从市第一法院了解到,近年来,第一法院受理各类案件收案量逐年增长,2015年民商事案件同比增加8047件,增幅达43.89%;全年新收案件43734件,较2014年增加12522件,增幅高达40.12%。在案多人少、案情纷繁复杂的情况下,法官是如何看出这些案件的破绽的?
昨日,记者带着这些疑问采访了该案承办法官丁向娜。丁向娜所在的审判团队主要负责民间借贷、企业借贷、典当这类型的案件。“民间借贷案中,不排除虚假诉讼的存在,表面上证据是合法的,一般人根本无法辨识,但是在专业法官的眼里,其实是破绽百出的。”丁向娜说。
“以前我们什么案件都办,很难集中精力来顾全各个类型的案件。去年4月开始,我们法院推进专业化审判,专业化审判能迅速提升法官的审判水平和辨别能力,法官可以更加精准地研究同类型案件,提升质量和效率。”丁向娜说,除了组建专业的审判单元外,市第一法院还辅之以专业法官联席会议等制度,让法官在专业法官会议中争鸣、提升,大幅提升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原标题:民间借贷暗藏虚假诉讼 法官“火眼金睛”将其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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