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定政府性债务的借用还管
导读:
7月7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消息,为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充分发挥政府性债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我省出台《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着力建立“借、用、还、管”相统一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政府性债务“怎么借”?
《实施意见》明确,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上级政府负责核定下级政府的债务规模。省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市、县政府债务由省政府代为举借。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政府举债采取发行政府债券方式,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一般债务的,由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专项债务的,由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政府性债务“怎么用”?
各级政府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必须报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政府债务收支要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政府债务资金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城市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或置换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新增债务要优先用于项目续建和收尾。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项目举借政府债务。对使用债务资金的在建项目,原贷款银行等要重新进行审核,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在建项目,要继续按协议提供贷款,推进项目建设,确实没有其他建设资金来源的,应主要通过政府与社会资金合作模式和政府债券解决后续融资。
同时,《实施意见》解决了政府性债务“怎么还”的问题。
省财政厅根据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指标,评估各市、县债务风险状况,对债务高风险市、县进行风险预警。各级政府是本级债务的风险处置及承担主体,债务高风险市、县要积极采取措施,将风险压缩在可控范围内。出现偿债困难时,要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
《实施意见》明确,债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偿债责任人,债务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偿债责任监管人。原债务主体已不存在的,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处置债权债务。有关债务单位和债务部门要按照协议认真落实偿债责任,按时还本付息,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得转嫁偿债责任和逃废债务。对政府性债务存量进行甄别,凡属于政府应当偿还的,相应纳入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通过预算安排、发行政府债券置换等方式逐步偿还。
此外,《实施意见》解决了政府性债务“怎么管”的问题。
各级政府是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财政部门是政府性债务的归口管理部门。积极完善债务报告和公开制度,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情况;严格工作考核问责,将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原标题:政府性债务怎么借借用还管都有规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西安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已在2015年12月24日正式出台,西安将按照省级政府统一发行政府债券的融资机制,由西安市政府对区县政府债务实行总额控制,在省级下达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