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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不良债务零移交制度调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2 05:55:19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财务管理的混乱直接导致不良债务的发生,某农村村集体掌握的资金多,不合理开支增多,甚至恶意举债建设现象,导致收不抵支。为了解决债务,全面推行村级不良债务零移交制度,锁定老账、化解旧债的...

  核心提示:财务管理的混乱直接导致不良债务的发生,某农村村集体掌握的资金多,不合理开支增多,甚至恶意举债建设现象,导致收不抵支。为了解决债务,全面推行村级不良债务零移交制度,锁定老账、化解旧债的思路,进行清偿债务。

  沉重债务,拖累乡村发展

  “我们做过调研,子长县农村过去的上访问题95%是由于村级财务不公开引起的。而不公开的原因,是因为财务管理不规范,不敢公开。”3月18日,子长县纪委书记茆梅芳说。

  对此,安定镇十里铺村当了20多年村支书的胡二毛也深有体会。他坦言:“过去村里账务管理确实比较松散,平时我们买包烟什么的都能报销。”

  财务管理的混乱直接导致不良债务的发生。据介绍,前些年随着石油、煤炭资源开发和一系列强农支农项目的实施,子长县农村村集体掌握的资金多了,村组不合理开支也增多了,甚至出现部分村组干部恶意举债建设的现象,最终导致收不抵支。

  以安定镇为例。在2009年全镇农村开展的信访积案和财务专项清理整顿中发现,该镇村级债务累计高达68.5万元。镇党委书记杨栋告诉记者,安定镇是个老油区,过去每年村集体都会有些收入,所以当时的村领导有胆量举债搞建设,后来石油产量下来了,村集体收入少了甚至没了,欠的钱自然就还不上了。

  另外,有些村干部假公济私,借修路、筑坝、维修村部等名义,采取私自承建、向外发包等方式从中牟利,最终形成债务。此外,由于开支把关不严,村集体开支随意性很大,村支书、村主任各自为政,大额开支管理混乱,违规支出严重,发现时已成事实,导致入不敷出。

  由于村集体除了少量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外,几乎再无任何资金来源,不良债务一旦形成,靠自身化解十分困难。史家畔乡某村2004年修通村生产道路形成了不到3万元的债务,结果10年之后的今天,仍然还有1.4万元欠款未清。

  “沉重的不良债务不仅增加农民负担、造成村民不断上访,甚至导致村级组织无法正常换届,出现了‘只接位子不接账’的局面。”茆梅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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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锁债化债,让乡村轻装前行

  2009年,子长县在安定镇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村级不良债务零移交制度。

  所谓村级不良债务零移交制度,主要有三项内容:村级干部任前“零债务”交接、任期“零债务”过渡、离任“零债务”移交。要做到这些,前提条件是要锁定老账、化解旧债。

  “我们一开始就确定了‘先锁债、后化债’的思路,使得债务化解清偿能够顺利进行。”子长县纪委办公室主任张东鸿说,第一步是清理清查债权债务。子长县组成财务清理小组对村级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审计,摸清各村的债务基数,分类登记,审查核实,张榜公布,做到债权清楚、债务明确、数字清晰、界定准确。第二步是核查债务性质。债务核实小组对村形成的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特别是对恶性循环的债务链,以“疱丁解牛”的方式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公开亮晒,使债权债务落实具体责任人。第三步是落实偿债责任。在核查确认、理清债务性质的基础上,以核查时间为界,认定为正常债务由乡镇政府统一打包,落实清债责任,制定偿还计划;认定为恶意不良债务或截留、挪用、贪污的行为,依法追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锁定旧债之后,子长县针对债务的类别和性质,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对症下药,制定化债措施:对群众反响大的恶意债务,通过纪检、司法机关的配合查处清理;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清收债权还债;针对高息借贷严重的问题,采取换据降息办法,对确认为正常债务的高利贷款,全部按当地法院所支持的民间借贷利息计算;村集体与单位或个人之间的三角债、多角债,在协商自愿的前提下,动员债权人债务人自愿结对子,相互置换;对因实施修农田、建大棚等涉农项目而负债的,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债务人。

  安定镇廖公桥村在2008年摸底时共有不良债务3万元,都是拖欠本村村民的。虽然前任几经努力,但到2011年新支书张平安上任时,还有不到1万元没有还清。“村集体有块地承包出去了,一年能有4000多元的承包费,这两年我们优先还债,到去年年底就已经彻底还清了。”张平安坦言,如果不是有离任“零债务”移交的规定,这笔债完全可以往后拖。“又不是我欠的,干嘛着急还?”

  截至2013年,全县累计化解历史债务达200余万元,化解率达98%,一举卸掉了债务包袱,为顺利推行不良债务零移交制度扫清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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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止新债,堵塞债务的“阀门”

  “各位村民,我保证在任期内不给村上形成新的债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示上级领导和征求群众意见,在上级领导和群众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形成的债务全部由我个人承担。”去年3月,郭埃埃当选安定镇十里铺村村主任,在村民大会上他以书面形式如此公开承诺。

  为了防止“旧债未消新债又举”的不良局面,子长县坚持化解旧债与防范新债相结合、民主理财与民主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在换届时由村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分别在大会上以书面形式作出不随意、恶意举债的公开承诺。同时,由村监委会主任代表全体村民与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分别在乡镇纪委的监督下,签订财务管理不良债务零移交合同书,将新接手的财务收支清单、书面合同以及承诺书一并交乡镇纪委备案。对于处置突发事件或确因发展需要举债建设的,制定了举债审批制度。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80%以上村民同意,并由村委会报乡镇长审批,乡镇纪委备案并与村监委会一同监督实施。

  “村级不良债务零移交制度对我们乡镇干部的触动也很大。”史家畔乡乡长吴海斌说,一方面要求乡镇干部必须按经济规律办事,特别是发展农业产业不能再大包大揽,否则很容易给村集体增加债务。另一方面,知道村里没钱且不能欠债,乡镇干部到村里下乡也不敢吃喝了,无形中就改变了干部的工作作风。

  “在推行村级不良债务零移交制度的同时,我们还配套实施了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年度预算管理制度、支农惠农资金‘一卡通’制度、村级财务七笔会签制度、村干部经济责任一年一审离任终审制度等,全方位堵塞了不良债务形成的漏洞,构筑起村官防腐的坚固屏障,农村信访案件明显下降。”县纪委书记茆梅芳说。

  (原标题:不让债务拖累乡村——子长县村级不良债务零移交制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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