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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债假签店铺转让协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9 13:00:40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张某找李某解围,因为欠债而受到封铺,然后双方签订一份商铺转让协议,李某假装张某店的店主,然而李某私自把店当成为自己专属财产,张某诉至法院,法院认定店铺转让协议无效。张菲和李卉同在...

  核心提示:张某找李某解围,因为欠债而受到封铺,然后双方签订一份商铺转让协议,李某假装张某店的店主,然而李某私自把店当成为自己专属财产,张某诉至法院,法院认定店铺转让协议无效。

  张菲和李卉同在一个市场摆摊,关系不错。张菲因欠债,店铺常遭人封堵,便找李卉替自己解围。两人明面上签了一份商铺转让协议,假装店铺易主以便躲过债主,私底下,李卉给了张菲5万元两人结为合伙,共营店铺。可李卉假戏真做,把店当做了专属财产,张菲不甘店铺被吞,就诉至法院。

  张菲与李卉同在雨花台一市场开店,两家店相邻,张、李两人关系不错。张菲卖雨花石等工艺品,生意不错。2010年张菲欠下外债,迟迟还不上钱,总有人到店里来捣乱,耽误了店里不少生意。为了尽快解围,张菲让李卉配合自己演一出戏:假装店铺已经转到了李卉名下,有债主找上门,李卉以店主自称,称店铺已转让,债主便可不再上门骚扰,张菲也不必担心债主打主意拿店偿债。

  李卉认为这事风险不大,可以帮忙,但不能白帮。她一直羡慕张菲店里生意好,便借此机会提议:她拿出一笔钱助张菲尽早还清债务,这笔款项作为她对张店的投资,以后这店算是两人合伙开的。张菲一听,觉得这事自己不亏,当即同意。有了这个合议,两人立即行动起来。

  两人把店里商品通盘了一遍,货值20多万。两人签订一份商铺转让协议,其中约定,张菲将经营的店铺(六间门面房)里的货架,柜台及所有货物等一次性转让给李卉,合计5万元。此后,张菲所有的债权债务均与李卉和李卉所经营的门面无关。签约当天,李卉就给张菲5万元,张菲拿去抵了债。

  外头危机解除了,两人却闹起内讧,李卉以“功臣”自居,不仅常插手店内要务,还要求增加合作资金并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但张菲不能容忍李卉在店里“指手画脚”,更不愿把控制权交与他人分享。张菲决意把李卉赶出去,李卉也不是省油的灯,拿出转让协议,直言这店已经是她的了,没张菲的份,并把张菲赶了出去,把店给独吞了。张菲这下急眼了,跑到法院把李卉给告了,要求法院确认转让协议无效。

  庭上,张菲称转让协议是做给债主看的,并没有要转让的意思,转让协议是一份虚假协议。张菲进一步论证道,盘店时光货值就20多万,当时自己还欠了债缺钱花,怎么可能作价5万就把店给贱卖了呢?而李卉则矢口否认合伙经营的事,只道协议是真实的,且已实际履行完毕,张菲当时处于困境中,急于将店出手套现,才折价转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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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点评

  阴阳协议无议

  法官认为李张两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且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应当无效。张菲因经营困难而与李卉发生借贷及合伙经营等法律行为,张、李本应签订符合法律及事实的相关合同,而张菲为了逃避债务及规避合伙风险,签订了转让协议,该协议不是张菲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亦侵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应当认定转让协议无效。

  (文中所涉均为化名)

  (原标题:为躲债签假协议转让店铺 朋友假戏真做要吞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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