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承担树引起的事故责任?
导读:
谁来承担树引起的事故责任?
1991年小王的爸爸造了一间房子,同时在门前种了一棵梧桐树苗。后来那门前的小路就改成了乡镇路了。因树的逐渐长大、长高,树干、树枝等顶到了上面的电线,每年台风季节,电管站的人都要来修理这个妨碍电线的树枝。2006年6、7月份,镇拨款搞绿化,路两旁都打起了花坛,包括小王家门前的梧桐树也打入了花坛内,别家门前没有树的都种下了桂花树。那么这棵树究竟是属于镇政府的还是小王家的?
另外,这棵树又出了一件事情。去年1月21日因一辆超高集装箱车的违规进入,拖断树枝而造成了事故:好心邻居主动爬树锯断枝因没注意安全(皮鞋很滑心又急)摔成了重伤,共花了十几万元。他家人没及时配合去追究驾驶员责任而放弃,目前受害家属正向法院起诉,要求小王爸爸承担责任!责任到底应该怎么承担呢?
问题一:树是小王爸爸种的,一般来讲,其可以享有所有权,即使镇政府搞绿化,也不能改变树的物权归属。
问题二:由于树被拖断,因此邻居的行为可以算是无因管理。因无因管理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但由于本案邻居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按过错可以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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