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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19 20:19:53 人浏览

导读:

发布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文号:各固定收益平台交易商:根据《财政部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9]79号)和本所有关规定,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9年7月1日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固定收益平台交易商:
  根据《财政部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9]79号)和本所有关规定,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9年7月1日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7年,票面利率为2.82%,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国债起息日为2009年6月25日,每年6月2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6年6月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国债于2009年7月1日起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方式为现券和回购。

  三、本期国债上市交易的现券证券名称为“09国债13”,证券代码为“019913”。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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