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遭冒名贷款欠下银行8万元 起诉获赔2.9万
导读:
从未举债却欠了银行8万元利息
深圳清水河一村民状告银行,庭上调解获2.9万元赔偿
羊城晚报深圳讯 记者程伟报道:深圳清水河村民梁女士的生活在收到一封银行账单后,突然蒙上了巨大阴影,从未贷款的她竟然欠下了银行8万元的贷款利息。这对月薪只有2000多元的梁女士来说,已经是一笔难以清偿的巨债。而且,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从未念过大学的她,在银行档案里竟成了“深圳大学本科生”!
无奈之下,梁女士只好委托律师起诉银行,为自己讨回公道。11月12日,该案在法庭达成了调解,梁女士的贷款记录被清除,而且获得银行2.9万元的赔偿。
案情:
莫名其妙突然遭银行催款
梁女士8月中旬收到一份来自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账单,打开后惊讶地发现,账单上竟然写着自己欠银行80428.84元,其中拖欠贷款利息568.31元、拖欠罚(复)息79860.53元。根据这份账单显示,梁女士从该行罗湖支行营业部贷了一笔金额为30万元的款项,贷款期限从2004年7月1日到2009年7月1日止,贷款年利率为6.912%,本金已经还清,但是利息却没还清,未还累计逾期65次。“有人冒用我的名贷了款,还还了本金,欠了银行利息让我来还,这事太离谱了,”梁女士告诉记者。
记者在梁女士委托的律师处看到了案件材料。经过司法鉴定,银行的贷款记录中,梁女士用来申请贷款的资料、签名也都是伪造的,其中更离谱的是,在其个人贷款(授信)申请表中,其父亲被换了人,学历情况也不属实。
怕麻烦的梁女士也曾想过不去追究,但又“害怕因为欠款被拉去坐牢”,想着自己的收入也不高,每月还要供房,无法偿还这莫名其妙多出来的贷款利息欠款,无奈之下她只好起诉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罗湖支行。
梁女士请求法院,撤销其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罗湖支行处贷款的相关记录并消除在银行征信系统的不良信用记录,判令该行在电视台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3万元,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诉讼:
经法庭调解获赔2.9万元
11月12日,该案在深圳罗湖法院开庭审理。面对梁女士一方的诉求,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罗湖支行一方的代理律师辩称,该行已经撤销了梁女士的不良征信记录,而且近期没有人查询过梁女士的信用记录,所以此事未对梁女士的信用产生不良后果。
对于梁女士的银行贷款资料全是伪造的问题,银行代理律师称,已经撤销了梁女士的欠款记录,其中损失已经由银行承担。
最后,原被告双方都表示接受法庭的调解。经过调解,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罗湖支行赔偿梁女士精神损失费2.9万元,并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及鉴定费用。而梁女士的不良征信记录和欠款记录,庭审前银行已经全部消除。
昨日,记者采访了代理该案的金卡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张律师称,案中的伪造证件贷款者其实已经涉嫌信贷诈骗罪,公安机关应该介入立案侦查。
张律师认为,正是由于银行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放弃本应把守的一道道关口,以致犯罪嫌疑人利用银行不负责的行为从中谋求不正当利益,最终造成村民信用记录不良,还欠下了巨债,精神和物质都遭受了巨大损失。
张律师告诉记者,“现在这种情况已经越来越不罕见了,近期我已经连续接手了几宗被贷款、被欠债案,还有很多人电话咨询,这种情况相关司法部门应该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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