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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送达债务人债权转移不生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5 21:40:5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想要利用投机取巧的方式骗取过去的债款,转移债权,法院认为要通知了债务人,才能生效。如果没有通知达到,那么债权的转移是并不生效的,因此要做到相应的通知到位才能确定其有效性。【案例】利用法院公告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后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本金18

  核心内容:想要利用投机取巧的方式骗取过去的债款,转移债权,法院认为要通知了债务人,才能生效。如果没有通知达到,那么债权的转移是并不生效的,因此要做到相应的通知到位才能确定其有效性。

  【案例】

  利用法院公告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后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本金18万元及利息。近日,如皋市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顾某的诉讼请求。

  陈某于2008年向杨某出具欠条一份,杨某于2012年将该债权转让给顾某,但一直找不到陈某,因而杨某未能将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给陈某,顾某便想到利用法院公告的方式来送达。法院受理后,将诉状及证据等材料邮寄给陈某被退回,遂对陈某进行了公告送达。

  【法院审理】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等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法院公告送达的本意是通知被告起诉的内容和开庭的时间,对债权转让通知书本身并不发生效力,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顾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公告送达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通知债务人是债权转让生效的必要条件,法院公告送达并不能成为当事人获取利益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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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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