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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邦科技(430060)关于第二批股份解除转让内部股权转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7 22:19:25 人浏览

导读: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关于第二批股份解除转让限制及高管新增股份转让限制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份解除转让限制登记及高管新增股份转让限制登记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第十五条规定,“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进入代办系统转让,每批进入的数量均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进入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二、本次股份解除转让限制登记及高管新增股份转让限制登记的备案及登记情况
  永邦科技《第二批股份解除转让限制的申请》已经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确认(《关于解除北京北方永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批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股份限售登记的函》(中协市场字[2010]73号文件)),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限售登记手续,于2010年10
  月11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报价转让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本次解除转让限售登记股份数量为1,422,500股。
  永邦科技《高管人员牛丹新增股份限售的申请》已经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确认(《关于北京北方永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新增股份转让限制登记的函》(中协市场字[2010]74号文件)),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限售登记手续,于2010年10月11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报价转让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本次转让限售登记股份数量为22,500股。本次登记完成后,牛丹女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为247,5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数为82,500股。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持股情况,及其本次股份变更登记情况
  截至2010年8月26日,郑州永邦电气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0%,为公司控股股东。
  郑州永邦电气有限公司,2004年4月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秦祯祥,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为郑州高新区长椿路9号,营业执照注册号为郑工商企
  1335。经营范围:防爆电气产品、电子类产品、空气压缩机、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上项目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获审批的不得经营)。主营业务:主要生产和销售加油站应用系列产品、油库应用系列产品、罐车应用系列产品。主要产品包括有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罐容自动校正系统、加油站管理软件,发油控制台、油库自动发油系统、油库液位探测系统、油库油气回收系统、油库管理软件、油库自动化整体解决方案、罐车计量配送系统等。
  永邦科技实际控制人为秦祯祥,其持有郑州永邦电气有限公司84%的股权。
  秦祯祥,男,48岁,中国国籍,汉族,1989年毕业于华理工大学机械工程专业,获工学硕学位。1992年曾与人创办郑州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担任董事长并全面主持工作,后于2003年底离开该公司。现任郑州永邦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涉及上述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请见下述第四点。
  四、本次解除转让限制股份及新增限制转让股份的数额、可转让时间,及本次有解除转让限制股份的各股东股份解除转让限制的具体信息、新增限制转让股份的高管的具体信息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422,500股,自本公告日开始可以在代办股份转
  让系统进行报价转让,具体明细如下(单位:股):
  挂牌满一年尚未解除转
  股份是否存本次解除
  股东姓名/股东性挂牌前持股最后一个报让限制登记
  在其它权利转让限制登记
  名称质、职位数量价日所持股股份数量
  限制股份数量
  份数量郑州永邦电
  控股股东4,200,0004,200,000否1,400,0001,400,000
  气有限公司
  杨冬兴董事180,000150,000否22,500112,500
  合计4,380,0004,350,000-1,422,5001,512,500
  本次高管新增限制转让股份数量为22,500股,具体明细如下(单位:股):
  通过代办截至2010截至2010本次转本次转让限制登
  挂牌前
  股东姓股东性系统转让年8月26年8月26让限制记后尚未解除限
  持股数
  名质、职位新增股份日所持股份日持有限售登记股制转让股份数量
  量
  数量数量股份数量份数量
  总经理、
  牛丹300,00030,000330,000225,00022,500247,500
  董事
  合计300,00030,000330,000225,00022,500247,500
  五、本次股份解除转让限制登记及高管新增股份转让限制登记后的股本情
  况
  截止2010年10月11日,公司股本结构状况如下(单位:股):
  期末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比例(%)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700,00061.67
  1.高管股份900,00015.00
  2.个人或基金--
  有限售条件
  3.其他法人1,400,00023.33
  的流通股
  4.其他-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2,300,00038.33
  股份总数6,000,000100.00
  特此公告。[page]
  北京北方永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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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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