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缘何难讨
导读:
民间借款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据唐山市丰南区司法局对该区矛盾纠纷调查统计,2001年借款纠纷占各类纠纷的4.6%,2002年占7%,呈上升趋势,矛盾激化的案件时有发生。民间借款讨要难,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不注重证据收集
大多数的当事人因为人情关系,不好意思让对方写欠条,往往是君子协定、口头协议,在借款到期借款人不予归还后,由于缺乏书面证据,往往造成借款难以追回,口头借款合同当事人也都忽视了证人证明借款合同存在的作用。忽视借款人的偿还能力。
在目前的民间借款中,一般是经熟人、朋友介绍,出借人很少注重考察借款人的实际偿还能力,也不考虑一旦借款人投资亏损而不能到期偿还时,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补救。对诉讼时效不了解 借款当事人中有相当一部分对诉讼时效不了解,有的即使明白,在借款人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出于人情关系,不能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行使权利,起诉催讨。自己催讨又缺乏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追讨过,不能使诉讼时效顺延。缺少担保措施。
在民间借款中,当事人对担保方面的法律知识欠缺,往往忽视担保的作用,即使有第三人也往往只是作为中间人存在。而有担保措施的借款合同中,有的担保人不具有代偿能力,不能担保;另外就是在借款合同期满6个月内未能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造成借款无法追回。债务人逃避债务 民间借款过程中,一部分借款人利用高息作为诱饵,引诱出借人借款,而后故意不签订借款合同,或者转移财产、制造经济困难、拖延还款时间,甚至假离婚,有的干脆一走了之。
民间借款难讨的实质就在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低,缺乏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为避免借款纠纷的发生,奉劝当事人多个心眼,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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