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可以调解或和解吗?
导读:
若次债务人同意向债权人履行,但出于考虑维护公司形象,想用调解或和解的方式解决。但我国合同法规定,代位权纠纷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不可以直接行使。
问:
1、如果调解或和解,可以免除对债务人的债务关系吗?
2、可否签订三方、多方协议的方式,消灭三方(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今后债务人再向次债务人追讨债务。
3、有何法律依据吗?或者实际案例说明也可以。
补充:
补1 代位权诉讼还有那些程序法上的要求?比如要走什么程序?
补2 本案是物业管理费用的纠纷,债务人是小区业主,
~若签订多方协议,那是不是要把所有业主都加进来呢?
~若签订双方协议,债权人次债务人的双方协议对债务人是没有约束力的,那可否让债权人取得债务人的书面许可,作为附件加入到双方协议中来?(关键是要能免除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关系,以免今后纠纷。。。。)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摘要】债务人的一般财产是其债务的总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当减少该一般财产,势必给其全体债权人造成损害,使债权人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为资救济,债的保全制度应运而生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