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代偿后可以取得抵押权吗
导读:
担保代偿其实就是指的是担保人先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法律行为,那么,担保代偿后可以取得抵押权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大家在看完下面的内容后,能够了解关于担保法以及抵押权之类的知识。
同一债务有抵押担保和担保人担保的,先实现抵押物权后,不能清偿债务的,再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所以担保代偿后不能取得抵押权。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在我国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存在有效的抵押权。
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支配权,也就谈不上优先受偿了。
(二)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抵押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权受偿。若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而允许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将损害债务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期限利益。因此,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以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为要件。但对于未届清偿期的债权,若因法定原因或者约定原因,使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时,债权人得即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受抵押担保,因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债权人因此亦可行使抵押权。
(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倘债务已届履行期,但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受清偿,抵押权即消灭,自无抵押权实现。
(四)债务的未清偿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所造成的。
债务不履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不可抗力的原因;有债权人的原因;有债务人的原因。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清偿债务时,抵押权人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如因其他原因致使债务不履行的,抵押权人不能实现抵押权。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财物后,由债权人取得抵押权。而担保人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不能享有抵押权,但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要求债务人偿还担保的债务。
《担保法解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权利。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
如果判决中明确了保证人享有追偿权,该保证人的追偿权就已经得到法院的审查和确定。保证人可以依据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事实,直接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保证人可以依据承担保证责任的事实和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担保代偿后可以取得抵押权吗的相关法律知识。总而言之,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即担保代偿后,只能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追偿,并不能取得抵押权。若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了解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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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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