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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中断后相关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8 15:17:33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自然人之间订立借款合同除了借条之外,很多情况下出借人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物或者保证人,但保证人保证债务的期限不是一直延续,也会中断或者中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保证期间中断后相关计算的相关知识。

  在现实生活中,自然人之间订立借款合同除了借条之外,很多情况下出借人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物或者保证人,但保证人保证债务的期限不是一直延续,也会中断或者终断,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保证期间中断后相关计算的相关知识。

  一、保证期间是什么?

  保证期间的概念:

  保证期间是保证之债务重要内容之一,是指保证人依法定或者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一段时间要素,也是债权人主张债权限时限。在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未对保证人行使相应的请求权,超过该期限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我国《担保法》及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保证期间有两种: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

  1、约定的保证期间

  约定的保证期间,即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且应当明确地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

  2、法定的保证期间

  法定的保证期间,指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的,只适用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形。《担保法》第25条第1款和第26条第1款中规定的6个月即属于法定的保证期间。

  二、保证期间有哪些法律性质?

  1、什么是除斥期间?

  保证期间在性质上,应属于民法理论中的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指权利人享有某种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经过,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保证期间届满,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保证之债随之消灭。传统民法理论认为,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中断、中止和延长,这是其与诉讼时效期间的一个重要区别。

  2、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有什么区别?

  担保法第25条规定:“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这一规定表明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一样可以中断,但并不能认为保证期间就是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是权利人在实体权利受到侵害时请求司法保护的期间,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为诉讼上的胜诉权,而不是实体权利。期间经过,消灭的是权利人的胜诉权,而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仍然存在。诉讼时效期间是法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显然保证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期间。担保法第26条规定的保证期间即指绝对的不变期间,而第25条规定的保证期间即属于相对的不变期间。

  三、保证期间中断后如何计算?

  对于一般保证来说,在保证期间内,如债权人没有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这与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是一致的。如果债权人对主债务人起提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期间即中断,保证期间重新起算。那么,保证期间中断后如何计算?

  1、保证期间中断后,从何时起算?

  根据有关法律理解,应从中断事由结束之日起算,即从对主债作出裁决生效之时起重新计算。

  2、重新计算的保证期间为多少?

  理所应当地认为是与原定的保证期间一致,不应有任何变化。

  3、保证期间会不会反复中断?

  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唯一性看,对主债的实体裁决只能是一次性的,同一法律事实,不能再行起诉或申请仲裁,因此,保证期间不能再次出现中断。即只中断一次6个月,加上中断前的原6个月,最多一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保证期间中断后相关计算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应该了解的很清楚了,保证期间不是无限长的,会中断也会终断,超过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再担保债权。如大家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咨询法律快车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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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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