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中断后相关计算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自然人之间订立借款合同除了借条之外,很多情况下出借人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物或者保证人,但保证人保证债务的期限不是一直延续,也会中断或者终断,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保证期间中断后相关计算的相关知识。
保证期间的概念:
保证期间是保证之债务重要内容之一,是指保证人依法定或者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一段时间要素,也是债权人主张债权限时限。在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未对保证人行使相应的请求权,超过该期限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我国《担保法》及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保证期间有两种: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
约定的保证期间,即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且应当明确地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
法定的保证期间,指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的,只适用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形。《担保法》第25条第1款和第26条第1款中规定的6个月即属于法定的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在性质上,应属于民法理论中的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指权利人享有某种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经过,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保证期间届满,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保证之债随之消灭。传统民法理论认为,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中断、中止和延长,这是其与诉讼时效期间的一个重要区别。
担保法第25条规定:“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这一规定表明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一样可以中断,但并不能认为保证期间就是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是权利人在实体权利受到侵害时请求司法保护的期间,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为诉讼上的胜诉权,而不是实体权利。期间经过,消灭的是权利人的胜诉权,而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仍然存在。诉讼时效期间是法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显然保证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期间。担保法第26条规定的保证期间即指绝对的不变期间,而第25条规定的保证期间即属于相对的不变期间。
对于一般保证来说,在保证期间内,如债权人没有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这与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是一致的。如果债权人对主债务人起提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期间即中断,保证期间重新起算。那么,保证期间中断后如何计算?
根据有关法律理解,应从中断事由结束之日起算,即从对主债作出裁决生效之时起重新计算。
理所应当地认为是与原定的保证期间一致,不应有任何变化。
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唯一性看,对主债的实体裁决只能是一次性的,同一法律事实,不能再行起诉或申请仲裁,因此,保证期间不能再次出现中断。即只中断一次6个月,加上中断前的原6个月,最多一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保证期间中断后相关计算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应该了解的很清楚了,保证期间不是无限长的,会中断也会终断,超过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再担保债权。如大家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咨询法律快车小编。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在纠纷解决的过程中,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中举证责任都至关重要,也是很多纠纷当事人很看重的一个问题。保证期间中断的举证责任是现在很多人关心的一个热门问题,那
保证期间一般都是存在于人保中,要是这样的话保证期间是根据保证的不同类别有所不同的,而且对于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担保的起算期限也是不一样的,这样是因为两种方式承担的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