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权债务常识 > 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

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3 08:32:47 人浏览

导读:

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四个方面。具体如下文:权债务产生的原因一: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权债务产生的原因二: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

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四个方面。具体如下文:

权债务产生的原因一:合同

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权债务产生的原因二: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 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权债务产生的原因三: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 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权债务产生的原因四: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 支付必要的费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