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丢了,有手机拍的借条照片还有效吗?能拿回钱吗?
导读:
朋友向我借了几十万元并立下了借条,但是不到两天就把借条丢失了。等到了还款日期叫朋友还钱,由于我没有出示借条的原件对方就不承认借钱的事实,并且拒绝还款。也把手机拍下的借条照片给朋友看,朋友也质疑借条照片的真假,一直故意不还钱。难道我就没有办法拿回自己的债款,就这么白白地亏了几十万元吗?法律上到底是如何看待手机拍的借条的照片的效力呢?借条的照片可以作为证据拿回自己的钱吗?具体的情况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
法律上到底是如何看待手机拍的借条的照片的效力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0条的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一般应当提交原件,实在无法提交原件的,也可以提交复印件。
司法解释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院在认定证据链是否成立生效,一般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有适格的证据;二是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证明对象;三是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对案件事实排除了合理怀疑。这也就意味着只有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才能形成牢固的证据链,从而被认可。
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综上所述,借条是书证,应当提供原件。借条复印件、借条的照片均非原件,其证据的真实性极弱,不易被法院采信。还要通过佐证的方式来形成证据链,比如银行转款记录、借款时或催款的短信及通话录音或者微信聊天记录等。所以仅凭以后手机的借条照片是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也就是说很难拿回自己的钱。
因此,对于法律方面的问题,从来都是防范第一,补救第二。写借条除了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大写数字,千万不要有差错。另外还需要注意保留银行转款记录、借款时或催款的短信及通话录音或者微信聊天记录,同时更要注意以下五点: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
5、名称要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一字之差,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借条有效期为20年,欠条为2年。
(责任编辑:王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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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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