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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收购球队不背旧债当“球老板”至少两月后股权转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8 16:24:37 人浏览

导读: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每经记者王文嫣发自上海

7月15日,篮球明星姚明的老东家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的控股股东上海文广集团对外宣布,俱乐部已经和姚明的经纪人团队姚之队签订框架性协议,拟将全部股权转让给姚明的独资公司上海泰戈鲨客投资管理公司。

据报道,东方篮球俱乐部连年亏损,至2007年底亏损近亿元。

昨天,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总经理张争鸣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俱乐部之前的债务全由原股东承担。框架性协议中,姚明收购的球队仅为男子队和男子青年队。目前已聘请第三方进行资产评估审计,之后还要报有关部门批准,到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最顺利也需两个多月的时间。

第一年2000万运作费?

今年6月下旬,在北京召开的CBA联赛总结会上,国家体育总局篮管中心主任信兰成表示,上海、陕西、吉林和云南四家俱乐部提出了股权转让的申请。

其中,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是姚明的老东家。姚明在该俱乐部效力期间,球队曾夺得过全国联赛总冠军。然而,在姚明远赴NBA打球之后,东方男篮各方面的情形每况愈下,仅2元一张的球票也乏人问津,每场仅有20来名观众。

此前,上海文广集团持该俱乐部59%的股权,上海体育职业学院持股40%,剩下的1%股权属于上海机场集团。据一位资深人士介绍,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曾经以每年不足千万的费用养活了4支球队。2007年,该俱乐部与辽宁西洋集团签订了相关合同,西洋集团表示每年投资俱乐部1500万元。今年3月20日,西洋集团于提前终止合同。

之前有传言称这每年1500万元的资金有一半被挪作他用,未到过俱乐部的账上。而知情人士表示,东方篮球俱乐部实际每年的运作费用大约是1300万~1400万元。有消息称,姚明入主东方篮球俱乐部后,将在第一年提供2000万元的运作费用。

姚明当老板仍存变数

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总经理张争鸣透露,在俱乐部欲进行股权转让的消息传出后,便有数家企业、投资人主动找上门,综合考虑之后认为姚明是最为适合的受让人。因为他曾在俱乐部的球队效力过,对俱乐部有特殊的感情。而且姚明的名人效应也将对广告招商、球市等产生良性的刺激。目前东方篮球俱乐部有4支球队,此次协商的结果是向姚明转让其中的2支男子球队。

上述资深人士介绍,在股权转让完成前,俱乐部必须向国家体育总局篮管中心递交股份转让报告及下赛季准备报告。CBA联赛办公室已经通知东方篮球俱乐部,有关股权转让事情必须在7月30日之前递交相关报告。张争鸣表示,按目前的进度赶不及完成相关报告,已提出延期申请。

据张争鸣透露,此次与姚之队协商后,将剥离债务后进行转让,相关债务由俱乐部现在的股东们承担。最后出让金额必须等资产评估报告出来后才能揭晓,目前只能说这次收购成功的可能性较大。

有报道提到,姚明本人希望收购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而他的经纪人团队则持犹豫的态度。前文提及的资深人士担忧地表示,由于俱乐部拥有一部分无形资产,最后评估出来的价格可能超出姚之队预计,从而导致收购计划流产。目前这还不是铁板钉钉的事情。

昨天,参与协商的姚之队负责人章明基告诉记者,他认为这并不是单纯的企业转让行为,东方篮球俱乐部代表上海的形象,对这次收购的把握非常大。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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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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