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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法院不给立案如何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8 04:47:24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法院一般会立即进行立案,但是如果没有及时的进行立案,一般是因为当事人准备的相关材料不齐全,那么我们应该要收集整理相关的证据再次到法院立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这一篇文章。民间借贷法院不给立案如何办?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民间借贷法院不立案问题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法院一般会立即进行立案,但是如果没有及时的进行立案,一般是因为当事人准备的相关材料不齐全,那么我们应该要收集整理相关的证据再次到法院立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这一篇文章。民间借贷法院不给立案如何办?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民间借贷法院不立案问题有所帮助。

  一、民间借贷法院不给立案如何办

  2015年,立案审查制度变为立案登记制度,人民法院在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自收到起诉状七日之内决定是否立案;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当事人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做出决定是否立案登记。如果人民法院告知是材料不齐全,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待材料齐全予以立案;如果人民法院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也应当接收材料,并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人民法院告知不予立案及理由,那么当事人应当根据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的理由分别处理,例如:属于行政案件的,应当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先行仲裁或约定了仲裁机构管辖的,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民间借贷管辖规定

  被告住所地

  被告为自然人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合同履行地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民间借贷借款的返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注释2]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通过学习了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民间借贷法院不给立案如何办?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法院不给立案,那么是因为材料准备不够齐全。应该要工作人员通知之后一次性补齐相关的资料,再次进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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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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