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怎么解决?
导读:
网友咨询
06年6月向私人借款6万时未提利息,一年半后对方要求还款并算出利息2.3万,当时没足够钱就只还了5万.但对方要求我写了欠条3万3,现在对方要求我还这并要求再付利息,请问这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吗, 还有这3万3是否还需给利息?我应怎样解决此事?
律师回复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不支付。就你说的情况,如过你能够证明当时你借款6万并偿还5万,那么不用再偿还过多部分,不用偿还这部分的利息。但是如果不能证明,那你要偿还欠条所写的3、3万元,利息部分没有约定可以不用支付。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中国进入改革开放以后,人们对于市场经济制度的推行,经历了一个从陌生到熟悉,从质疑到认可的过程。无论是国家、集体还是个人都从中得到了实惠,百姓在满足温饱需求之余
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破产法》,首次将民营企业纳入适用范围,意味着政府由过去的全面主导破产,过渡到基本退出破产事务,所有企业将受到同一破产原则的约束。然
核心提示:首先要知根知底。这一点十分重要,在决定借款之前,一定要摸清对方的底细和信用程度,如果对方没有偿还能力,千万不能轻易将钱借出,否则,即使打赢了官司,也很
核心提示:现实生活中,经常能听到因为借钱的事,昔日交往甚密的朋友、来往密切的亲戚反目,闹上法庭。善良的人们在他人向你借钱时,不妨多留个心眼,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以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