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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武法院2010年前五月民间借贷纠纷增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09 10:06:34 人浏览

导读:

【民间借贷纠纷】宣武法院2010年前五月民间借贷纠纷增长日前,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经过调研发现,今年前五个月该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数量、标的均有上升。今年1月至5月,宣武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200余件,比去年同期受理同类案件上升19%。另外,今年新收民间借贷案

  【民间借贷纠纷】宣武法院2010年前五月民间借贷纠纷增长

  日前,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经过调研发现,今年前五个月该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数量、标的均有上升。

  今年1月至5月,宣武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200余件,比去年同期受理同类案件上升19%。另外,今年新收民间借贷案件最高标的额已达到200万元。其中个人借款10万元左右的案件居多。大宗借款原因,多是为了买房和开公司。

  至发稿时,宣武法院已审结民间借贷案100余件,其中经过法官调解审结的案件占58%。经过法官判决的案件,有的是因为债主以种种借口坚持否认欠款之事,但无证据佐证;也有的是因为债主表示无力还款,对还款期限达与债权人达不成一致意见;还有的是因为债主不出庭或下落不明。

  为了有效保护公民合法借贷权益,法官建议,借钱给人时一定要慎重。除了要求借款人书写借据外,还应审查借款人是否有还款能力,最好设置财产抵押,例如抵押房屋、汽车、股票等。另外,为了保证借款安全,应该复制借款人身份证保存。

  法官建议,一旦出现欠债不还的情况,债权人应该在超过还款期限两年内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合法权益。提起诉讼时,一定要向法院提供债主的户籍所在地和现在的准确居住地,并最好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以利保护债权人的实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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