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政府项目不许垫资施工
导读:
今年起,在山东,政府投资项目也得先掏钱。曾经较为普遍的政府投资项目承包方垫资施工的方式,在山东全面叫停。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会议公布了这一消息。
垫资承包是指建设单位未全额支付工程预付款或未按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不含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由建筑企业垫款施工。建设部门调查表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这种带资承包方式的现象特别突出。由于政府部门的特殊性,造成清理拖欠工作的难度加大。
山东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发布了通知,严禁新上政府投资项目以建筑企业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在发承包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预付款的数额,最低不得低于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0%,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全额支付给建筑企业;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要求建筑企业垫资施工;对于各类政府投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将对建设资金来源情况进行审查,凡是资金来源不落实的,一律不予立项。
建设部门对在招投标中要求或承诺带资承包的,一律视为废标;凡工程预付款未足额拨付给建筑企业、工程进度款不落实的,一律不核发施工许可证;对申报竣工验收备案的,凡工程发承包合同未备案,以及未按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工程款的,一律不予备案、不许投入使用。
截至今年4月17日,山东已累计清偿2003年以前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39.85亿元,占政府投资工程拖欠总额的98.19%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1、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依据、方针和程序1.1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依据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
建设工程项目在建设的过程中,如果想要完美的规避施工意外发生,有效的避免各种各样的事情影响到项目建设的进度等等,就应该要制定相关的条例来约束各方的行为。下面为大家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