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损失催收事实的证据有哪些?
导读:
什么是坏账损失催收事实?坏账损失催收事实的证据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坏账损失催收事实的相关内容。
坏账损失催收事实的说法源自《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第二十一条 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
对于坏账催收个人以为从以下三方面进行理解:
1.关于对坏账催收的理解
从企业经营角度出发,发生坏账并不是经营的目标,从税务审批的角度更多的考虑是其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调节应纳税所得,对于催收应归属于企业的责任,正常的经营者都会积极争取的,谁不想钱拿回来。
对于被审企业存在舞弊行为,包括是否将货款挪作他用,是否取得抵债物资未并入收入,这些审计人员应采取必要的审计程序,如函证,询问业务经办人,对于大额的坏账要求企业人员陪同实地调查等等。鉴于中介机构人员本身的地位和角色,能力,本身对企业舞弊行为的并不付责任,除非有证据标明中介机构人员知晓舞弊行为而未采取必要的措施。
2.关于催收事实的证据
催收事实的证据,主要是证实企业对超过信用期的应收款采取了必要措施,个人以为应包括:
(1)内部记录,主要包括,催收电话记录,会谈既要,传真记录等等,以及企业信用政策执行的相关事实;
(2)外部记录,主要是律师函,以证实采取了必要的相关法律措施;
(3)当事人陈述和当事人声明;
(4)其他能证明催收的记录。
3. 关于逾期未收回的三年的坏账损失证据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税发[2007]9号)有相关的要求,实际执行的时候可参照《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及税前扣除审批管理办法>的补充意见》(宁国税发〔2003〕228号)对于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报损有具体的证据要求,可以做参考:
1、《呆(坏)账核销明细表》
2、销售合同、劳务合同、委托贷款合同的复印件;
3、发出商品及提供劳务的证明及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最后一笔应收帐款应距核销日三年以上)(电信企业应收帐款明细表)
4、情况说明:债务人(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坏帐形成原因及形成过程、采取的信用政策、催收情况、申请核销的坏帐金额.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俗话说的话,家和才能万事兴!一个家庭如果没有和睦的环境,对其家庭成员的影响总是充满着消极。家庭暴力事件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遇到家庭暴力,我们要懂得拿起
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那么债权债务诉讼中的证据有哪些你又了解多少呢?你又是否知道如何划分的呢?那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了关于债权债务诉讼中的证据有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催收坏账,就是对那些坏账采取催收措施,以期收回欠款的行为。那么坏账催收有哪些措施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
核心内容:坏账损失的估计方法有哪些?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个别认定法,估计坏账的数额。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又有哪些具体内容。在下面法律快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