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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的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8 03:17:07 人浏览

导读: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有股东的,想要成为股东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出资,另外一种则是提供技术,如果公司承担债务,那么股东需要以其出资的金额承担责任,但是也有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形,那么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有股东的,想要成为股东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出资,另外一种则是提供技术,如果公司承担债务,那么股东需要以其出资的金额承担责任,但是也有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形,那么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的法律规定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就是别人,别人的债务当然不需要你来承担。原理是这样的,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无论是用实物、货币、知识产权或是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出资,都是所有权的转移,而不是简单的给公司使用。所以股东只需要以出资的部分承担公司债务就可以了,如果没有其它情况的发生不用承担额外的债务。

  二、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

  公司欠款诉讼时效为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也就是双方所确定的应该付款之日起二年。如果超过应该付款日二年的,就属于超过诉讼时效了。但是,如果中间债权人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则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二年。另外,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的,则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要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再计算二年。

  三、有限公司债务清偿顺序

  当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务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进行公司债务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进行公司债务清偿。同时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综上所述,股东在一般情况下都不用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这人,只有在虚假出资等情况下需要补齐出资与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也为两年,如果在这两年期间债权人主张了权利,那么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以上就是“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的法律规定”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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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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