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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代款公司的准入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08 03:49:04 人浏览

导读:

小额代款公司的准入条件(1)当地骨干企业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欠发达县域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营利且利润总额在1500万元(欠发达县域600万元)以上。(2)在县级政府的组指导下,由主发起人为协商选择其它股东的,主发起人持股不超过20%,其他

  小额代款公司的准入条件

  (1)当地骨干企业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欠发达县域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营利且利润总额在1500万元(欠发达县域600万元)以上。(2)在县级政府的组指导下,由主发起人为协商选择其它股东的,主发起人持股不超过20%,其他单个股东和关联股东持股不超过10%。(3)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得低于5000万元(欠发达县域不低于2000万元);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得低于8000万元(欠发达县域不低于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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