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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业债务案件审理新模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08 01:04:31 人浏览

导读:

涉企业债务案件审理新模式2008年全年,全省法院审结金融类及涉企业债务案件92892件,升幅高达44.4%,约占全部民商案件的25%,是历年来最高值;且一些龙头企业资金链断裂系列案件多发,带来一系列诸如产业链、经济结构、维稳等新问题。涉企业债务案件高发,使以民营经济

  涉企业债务案件审理新模式

  2008年全年,全省法院审结金融类及涉企业债务案件92892件,升幅高达44.4%,约占全部民商案件的25%,是历年来最高值;且一些龙头企业资金链断裂系列案件多发,带来一系列诸如产业链、经济结构、维稳等新问题。涉企业债务案件高发,使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浙江经济形势趋紧,亦给法院商事审判带来新问题。浙江各级法院本着保护企业、服务发展的思路,将能动司法观念及时贯穿案件处置全过程,以积极推进重组或重整等促其解困,形成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相应模式,成为能动司法浙江实践的突出特色,挽救了一批濒临倒闭的企业。较典型的主要有三种模式:

  1、台州“飞跃集团”协助重组模式

  此模式主要针对企业负债额巨大、依靠债转股或主业重组等可能性小、需要外力参与的企业,做法为“集中管辖+动态保全+协助政府+保障重组”的模式,成功个例为台州“飞跃集团”系列案。国内缝纫行业龙头飞跃集团负债多达20多亿元,严重资不抵债,债权人分歧大,主业重组可能性小但前景较好且未停产。台州中院及时建议采取政府主导下依靠地方优势企业介入协助核心业务重组方式,确定“创造司法条件、协助政府重组”的思路,一方面结合个案以维系正常生产为目的采取动态保全,减少负面影响,并在最短时间促成67%左右债务案件协调解决,另一方面多次参加政府牵头的重组协调会,为重组实施扫清法律障碍。今年1月13日,在政府主导及当地优势企业参与下,飞跃集团核心业务成功实现重组。

  2、绍兴“江龙集团”清算重组模式

  此模式主要针对不同类型债权人并存、多头利益交织、企业已停产、难以短期破产重整的企业,做法为“依法确认债权+拍卖资产+平等清偿+实现重组”,代表性经验为绍兴江龙集团系列案。江龙集团为特大型印染企业以及国内最大特宽幅印花生产基地,其债务涉案案件多达800余件。集中管辖此批案件的绍兴中院考虑到债权人众多且类型多样,较难统一协调,企业生产停滞,走破产重整程序明显耗时过长且难度大等问题,最终选择清算式重组,即一方面最短时间走审判程序完成债权确认并清查,另一方面巧打时间差,迅速对资产组织评估拍卖并确定清偿方案,在对已申请执行的案件完成分配前提下,以其核心主业为基础组建新企业实现重组。目前,重组后的企业已恢复生产,有效维护了当地经济结构特别是纺织优势产业链稳定。

  3、杭州“南望集团”司法重整模式

  此模式主要针对核心主营业务优良、债权人分歧不大、资产负债核算任务轻、司法重整障碍相对较小的企业,做法为“保留主业+债转股+盘活资产+破产重整”,代表性经验为杭州南望集团系列案。南望集团是中国十佳专利企业,连续五年位列全国软件百强。企业因盲目扩张,资金链断裂陷入债务危机并涉诉,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受理此案的杭州中院考虑到,南望集团主营业务前景较好,债务清晰且相对集中,债务人主要系因清偿为动因提出破产申请,故提出在保留主业基础上,促成重建新南望并以债转股方式盘活资产,实现破产重整。目前,重整计划已通过并经裁定批准,正积极实施中,成为浙江首例民营企业破产重整个例,新华社内参就此刊文认为,“南望方式有重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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