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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07 15:46:29 人浏览

导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如何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995年6月30日通过,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995年6月30日通过,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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