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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利息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5 11:07:24 人浏览

导读:

如今不少的朋友们会通过贷款的方式来缓解经济上的压力,如果要贷款的话,对于利息的计算是要注意一下计算的方式,可以根据计算公式来进行计算,要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那么建设期利息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如今不少的朋友们会通过贷款的方式来缓解经济上的压力,如果要贷款的话,对于利息的计算是要注意一下计算的方式,可以根据计算公式来进行计算,要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那么建设期利息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建设期利息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各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计+本年借款额/2)×年利率。

  年初借款本息累计=上一年年初借款本息累计+上年借款+上年应计利息。

  本年借款=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本年自有资金。

  二、利息没写进借条怎么算

  对于利息没写进借条怎么算的问题,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来对此进行回答。根据《合同法》第211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应该是没有利息的。也就是说借款人无需给付从借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止之间的利息。但从起诉之日应视为催告之日,也即借款人开始逾期还款之日,故借款人从起诉之日起至借款付清时止,需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支付。

  无息借款,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也作出类似的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的,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该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因此可以参照刚才的规定和解释主张借款利息。

  三、利息没写进借条怎么算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以上就是关于建设期利息计算公式是怎样的相关知识,对利息的计算,大家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也要注意一下计算公式,这样才能够让自己及时的进行还款,如果大家对此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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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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