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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06 10:39:57 人浏览

导读: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定义: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自身所有,并经付款人确认的应收账款收款权利作为质物而发放的贷款。应收账款特指在真实贸易背景下,借款申请人依法向外提供商品或劳务而形成的应收未收款。用途:满足企业临时性资金需求。额度:贷款限额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定义: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自身所有,并经付款人确认的应收账款收款权利作为质物而发放的贷款。

  应收账款特指在真实贸易背景下,借款申请人依法向外提供商品或劳务而形成的应收未收款。

  用途:

  满足企业临时性资金需求。

  额度:

  贷款限额按不超过合同双方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的60%执行

  期限:

  贷款期限按不超过付款人在应收账款证实书上承诺的付款期限确定,承诺付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申请条件:

  申请人:

  1、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结算记录良好;

  2、实行独立核算;

  3、能提供本行认可的应收账款质押权利凭证(应收账款证实书),质押的应收账款尚属合同约定期限以内,账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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