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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与重审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4 11:11:48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案件的审理是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之后做出判决书,但是有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法院进行再审。那么再审与重审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对于案件的审理是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之后做出判决书,但是有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法院进行再审。那么再审与重审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再审与重审的区别是什么

  重审与再审在概念和程序上都有差别,如下:

  重审: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重审依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其判决为一审判决。

再审与重审的区别是什么

  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一次进行审理并重新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重审是针对重大失误的案件判决,判决结束但未执行,是属于未生效的判决。一般由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再审是法院判决结束并执行,属于已生效的判决。一般由人民检察院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而再审。

  二、哪些情形下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法院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六)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七)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八)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三、申请再审的时间超过了应该怎么办

  当事人有个申请再审的期限,如果当事人超过再审期限而想要申请再审的话,可以有以下两种途径,可以向法院申诉或者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以上两种方法是不受再审提起期限的限制的。

  民事、行政及刑事案件的再审申请期限

  民事、行政案件为6个月,刑事案件为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

  对生效裁判不服的,新民诉法第204条明确规定了六个月的再审申请期限。新行诉法虽没有规定再审申请期限,但其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据此,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期限也应为六个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再审与重审的区别是什么的介绍,对于案件的审理还是要注意具体的政策和制度,在不同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根据情况来进行申请,由法院来进行再次的审查。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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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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