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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与再审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3 09:08:57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案件的一个判决来说,案件的判决有很多的程序,一般来说我们首先要提起诉讼,然后再准备相应的一些证据去应对诉讼,在诉讼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对案件进行一个仔细的审理。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申诉与再审的区别是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对于案件的一个判决来说,案件的判决有很多的程序,一般来说我们首先要提起诉讼,然后再准备相应的一些证据去应对诉讼,在诉讼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对案件进行一个仔细的审理。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申诉与再审的区别是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申诉与再审的区别是什么

  1、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再审申请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提起再审申请。

  2、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

  而申诉则不受这一限制,申诉既可以针对未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可以针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此外,申诉还可以针对一些违法行为等。

  3、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2年内,超过2年,则丧失了申请再审权。而申诉则没有时间限制。

  4、申请再审需符合法定情形,这一法定情形因法律文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具备以下情形:

  (1)有新的证据,足以**原判决、裁定的。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44条的规定,这里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调解书的申请再审,只有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才可以申请再审。而申诉不受上述法定情形的限制。

  5、再审申请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即向原审法院或者该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而申诉则可以向任何一个法院提出,此外,还可以向检察院、人民代表大会以及新闻机关提出。

申诉与再审的区别是什么

  二、 过了上诉期怎么办申诉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及其近亲属。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三、不服判决的申诉期多久

  不服二审判决申诉期限一般是6个月内。

  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致使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务处理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刑事申诉则是这种申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

  刑事申诉没有时间的限定性,即刑事诉讼法对申诉人进行刑事申诉并没有规定期限,不管一个案件经过处理后经过多长时间,申诉人均可以提出刑事申诉,且只要刑事申诉是人民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人民检察院就应当受理,不得以超过申诉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申诉与再审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案件的审理是很严谨的过程,要根据流程的要求来进行。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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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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