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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获得加拿大工作签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6 14:00:20 人浏览

导读:

外国人赴加拿大工作并非容易,因为加拿大法律对此有严格限制。一般来讲,外国公民打算来加拿大工作,必须持有加拿大政府签发的工作许可证。工作许可证允许外国公民在加拿大工作3年时间,它限于特定的工作职位和特定的时间,必须在进入加拿大之前获得。少数几

  外国人赴加拿大工作并非容易,因为加拿大法律对此有严格限制。一般来讲,外国公民打算来加拿大工作,必须持有加拿大政府签发的工作许可证。工作许可证允许外国公民在加拿大工作3年时间,它限于特定的工作职位和特定的时间,必须在进入加拿大之前获得。少数几种特殊行业不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如外交人员、外国记者以及特定情况下的艺术工作者等。

  如果要申请在加拿大工作签证,必须先获得一家加拿大公司的聘书,而且此工作必须经过加拿大雇佣委员会批准,发聘书给申请人的加拿大公司,也应该将有关聘用当事人的各项条件报备,例如任用资格、工资及工作环境等。聘用申请人的公司需进一步向雇用委员会解释,曾经采取何种步骤在加拿大征求工作人员,如果加拿大当地没有此类专门人员或此工作当地没有人接受,加拿大雇佣委员会就会批准雇佣外国人。

  申请人需要先到自己国家中的加拿大使馆申请签证,签证时必须携带加拿大公司的聘书及当事人适合于此一工作的证件。使领馆会与加拿大雇佣委员会联络,审定申请人是否适合于聘书所聘职位。如审查合格,使领馆发给入境签证。

  应聘者到加拿大后,一定要从事工作证上所准许的工作,如果因故失去了工作或者另外换一种工作,一定要向移民局重新申请工作证,并向移民局提出各项活动的报告,假如当事人不遵守移民局发给的工作签证上的规定,则可能一年之内被禁止在加拿大工作。获得临时工作证,在3年期满后,可以申请永久居留,在临时工作停留期间,可以购买医药保险,而且也可以享受失业保险。以临时工作身份而获永久居留的人,每年数字很大。

  在加拿大建立的外国公司或合资公司,通常都要派遗自己的人员参加全部或部份的经营和管理工作。但是,《加拿大移民法》及有关法律对此有严格的规定,只有符合规定并获得工作许可证者,才能赴加拿大从事公司的各种经营活动。

  工作许可证必须在进入加拿大之前获得,获得工作许可证的基本程序是:公司提出申请,经加拿大移民局审查通过后,由加拿大驻外大使馆签发。但是,根据某些公司由于当时业务的需要,特别是公司已在加拿大正式注册,并急需派人参加有关工作的情况下,也可采取先持访问签证入境的办法,临时性地做些公司建立初期的工作,但必须尽快在加拿大境外(如美国)取得工作许可签证,否则,访问签证到期,必须离境返回。

  工作许可签证的有效期通常为1年,在某些情况下,移民局也可签发1年以上至3年的工作许可证。签证期满前,可以在加拿大境内直接到移民局申请延期。工作许可签证一般允许延期两次,每次1年,如果工作需要此人继续留任,须出境再次办理有关手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外国公民获得工作许可签证比较容易些,申请人应在总公司或相关企业担任至少1年高级行政管理、经理职位。某些特殊工作,加拿大政府也准许签发工作许可证。以国际公司人员的身份申请进入加拿大,其好处是可以避免加拿大就业中心的职业聘用批准程序,缺点是大多数签证后居留不能超过3年。

加拿大工作签证的发放原则

  工作委任(雇主担保)

  获得签证的时间:北京使馆12周
  用途: 这一类别通常用于雇主调入高级经理/主管人员。也可以可以用于雇用高技术人员任职,该职务要有有效证明,证明尽管做了大力的招聘工作,却并未找到具有合适技能的加拿大永久居民来填补这一职位。

  下列类别的外国工作人员不必经加拿大人力资源中心批准,申请在某种程度上简单一些:

  作为内部调任人员申请入加的高级经理或管理人员。
  持有在加拿大的表演合约的音乐家和演艺人员。
  由注册的加拿大宗教或慈善机构提供职位的志愿者。
  交流教授。
  博士后人员。
  在加拿大拍摄纪录片或风光片的摄制人员。 [page]
  监督其公司向加拿大客户出售的仪器安装情况或前来修理或伺服这类设备的工程师或技术人员。

  除上述例外情况,职位必须经加拿大人力资源中心确定没有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能够胜任这一职位后,批准“生效”。除非申请人拥有十分缺乏的技术,否则申请有效职位几乎没有任何意义。

  受赡养人
  通常接受工作委任的人员的配偶要在加拿大工作必须拥有自己的工作委任。学龄儿童可以申请学生授权进入加拿大。

  所需资料
  完整的表格、工作邀请、学历、雇主介绍。如果有关,加拿大人力资源中心的有效证明。

在加拿大打工与工作许可证

  外国公民到加拿大工作必须经过加拿大政府的严格审查并持有加拿大政府签发的工作许可证,或者符合移民条件来加拿大永久居住。

  工作许可证的申请

  工作许可证允许外国公民在加拿大工作三年时间,它限于特定的工作职位和特定时间。工作许可证必须在进入加拿大之前获得,如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可以签发工作许可证。少数几种特殊行业不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如外交人员、外国记者以及特定情况下的艺术工作者等。要取得工作许可证,首先要由作为雇主的加拿大公司同加拿大劳工局出具聘用书,然后该劳工局从两方面审查:

  1、首先要审查该职位雇佣了外国人是否会影响加拿大公民的就业机会,也就是说该职位找不到经过必要训练和具有所需经验的加拿大人来担任这种工作。通常这是很困难的,就大多数工种来说,总有可能找到胜任的加拿大人。但也有例外,如果加拿大政府和外国政府之间协议规定在某种特殊情况下该外国公司的公民可来加拿大工作。

  2、审查被雇佣的外国人是否符合健康、身份、安全和其它方面的要求。审批过程最长可达半年。

  特殊的免审情况

  如果移民局官员认为,某个外国人的被雇佣会为加拿大人的就业带来好处,如调到加拿大企业工作的外国公司将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在极少数情况下,外国公民来加拿大工作不须获得工作许可证。例如外国企业或政府的代表来加拿大不超过90天,目的是推销而下是直接向公众出售货物。这种规定就使外国贸易公司派其雇员来加拿大30天,通过某一加拿大经销商安排公司产品的展销。为此,外国公司的雇员只须获得访问签证,而不须申请工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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