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辩护代理 > 侦查阶段 > 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吗

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8 13:22:49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我国的刑事案件来说,抓获到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我们可以启动侦查阶段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其他人员进行处理,那么在这期间律师是否可以见犯罪嫌疑人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吗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对于我国的刑事案件来说,抓获到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我们可以启动侦查阶段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其他人员进行处理,那么在这期间律师是否可以见犯罪嫌疑人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吗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吗

  可以见到嫌疑人,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家属接到逮捕通知书后,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家属不能见到他本人。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至于批捕问题,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已经转为逮捕,家属都是不可以见到的。可以见到的有两种情况,一是法院公开开庭是你们可以旁听,见到嫌疑人,但不可以和对方讲话。第二种就是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被告人到监狱服刑后,这种属于正常的家属探视。

  

  二、监视居住的概念及适用条件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监视居住期间可以会见律师吗

  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可以会见律师的,因为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这主要是指两种情况:

  1、是被监视居住人在本地有固定住处的,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固定住处;二是对于应当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而在本地没有固定住处的,应当为他指定居所。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这里的居所,

  2、是公安机关指定的居住场所,而不是直接将被监视居住人关押在拘留所或者看守所。对于监视居住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被监视居住人离开住处的,应当征得决定机关的同意。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即被监视居住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除与自己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和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以外的其他人。

  上文法律中第(2)点,很明确指明了“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即被监视居住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除与自己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和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以外的其他人。”因此只是限制不得会见除家人、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以外的其他人,会见律师或辩护人是不需要批准,故不受此限。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刑事案件我们可以知道,如果确认犯罪嫌疑人为嫌疑人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才能够确定罪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