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辩护代理 > 诉讼代理 > 诉讼代理是怎样的

诉讼代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0 12:59:59 人浏览

导读:

诉讼代理是一种很常见的行为,对于诉讼代理说,诉讼代理要根据诉讼代理的流程来进行诉讼代理,一般来说如果需要进行诉讼代理的话,要根据相应的一个规定来进行,那么诉讼代理到底是怎样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诉讼代理是怎样的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诉讼代理是一种很常见的行为,对于诉讼代理说,诉讼代理要根据诉讼代理的流程来进行诉讼代理,一般来说如果需要进行诉讼代理的话,要根据相应的一个规定来进行,那么诉讼代理到底是怎样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诉讼代理是怎样的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诉讼代理是怎样的

  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中国,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的案件外,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可由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

诉讼代理是怎样的

  二、代位权诉讼

  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依照这一规定,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简而言之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追索权时,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的债务人,并要求其还债的一种诉讼活动。

  三、代位权诉讼权利限制

  民法案例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作为原告代位债务人而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基于这一本质特征的要求,债权人在行使诉讼权利时,不应当损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债务人在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时,应当具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但是基于其诉讼地位所决定,以及充分保全债权人的债权之需要,其诉讼权利义务又应当与作为狭义当事人的原告、被告有所区别。因此,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诉讼权利应当作适当限制,以平衡它们之间的利益关系。至于作为被告的次债务人,其诉讼权利原则上不应受到限制。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诉讼代理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诉讼代理,在代理的流程中往往需要进行相应的一个正确的提交。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