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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的条件不符合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5 21:44:41 人浏览

导读:

逮捕的条件不符合怎么办?一般来说,如果不符合逮捕的条件,检察院是不会批准逮捕的,所以说不符合的话,他就不能够批准逮捕。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逮捕的条件不符合怎么办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逮捕的条件不符合怎么办?一般来说,如果不符合逮捕的条件,检察院是不会批准逮捕的,所以说不符合的话,他就不能够批准逮捕。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逮捕的条件不符合怎么办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逮捕的条件不符合怎么办

  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或具有下列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或者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三)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

  (四)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五)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没有逮捕必要不捕直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批准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逮捕的条件不符合怎么办

  二、逮捕的适用机关

  我国《宪法》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据此,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批准权或者决定权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要求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有批准权。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及审查起诉中,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依法有权自行决定逮捕。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中,对被告人需要逮捕的,人民法院有决定权。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发现需要逮捕被告人的,有权决定逮捕。公安机关无权自行决定逮捕。逮捕的执行权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都必须交付公安机关执行。

  三、逮捕审查的原则

  在逮捕中对证据进行审查时,应当把握以下原则:第一、应当针对不同证据的特征有针对性的进行审

  查。例如,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证明案情的,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情况的,因此对物证应当着重审查其外形、属性等,对书证则应重点审查其记载的内容。第二、应当注意将某个证据与案内其他证据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对于任何一个证据,如果只就其自身来审查,往往难以辨别其真伪和确认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如果将其与其他证据加以对照、印证,进行综合分析,从相互间的联系上进行审查,就可以发现问题,辨别真伪。这种综合分析,包括不同种类证据的比较分析,如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与勘验、检查笔录的综合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与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比较分析等。也包括同一类证据前后间的区别分析。如对犯罪嫌疑人在几次讯问中的不同供述,被害人在不同情况下的陈述的区别分析。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逮捕的条件不符合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如果需要逮捕的,需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逮捕,如果不符合条件的,是不能够成立的。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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