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披露后的审查和处理是怎样的
导读:
新三板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披露后的审查和处理是怎样的?有三种方式进行审查和处理,一是更正或补充公告的处理;二是撤销或替换公告的处理……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新三板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披露后如何审查和处理
(一)更正或补充公告的处理
全国股转公司监管人员在信息披露系统上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查,若发现信息披露文件不符合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有关规定,或信息披露文件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的,将通过信息披露系统向主办券商发送反馈意见。主办券商对有关问题核实后应及时通过信息披露系统向全国股转公司进行回复。
信息披露文件在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后,如因错误或遗漏需要更正或补充的,挂牌公司需发布更正或补充公告,并重新披露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原已披露的信息披露文件不做撤销。
(二)撤销或替换公告的处理
已披露的信息披露文件不得撤销或替换。
(三)补发公告的处理
挂牌公司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披露信息披露文件,或发现存在应当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披露文件的,挂牌公司应发布补发公告并补发信息披露文件。
全国股转公司若发现挂牌公司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信息披露文件的,通知主办券商督促挂牌公司发布补发公告并补发信息披露文件。
新三板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无法正常披露如何处理
主办券商通过报送端完成信息披露文件的提交后,应及时查看信息披露文件是否在本指南第三条规定的时间段中成功披露至信息披露平台。
如发现信息披露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段中成功披露的,主办券商应立即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经全国股转公司确认后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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