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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交易如何委托成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0 11:07:10 人浏览

导读:

新三板交易如何成交?协议转让模式下,有两种委托和成交方式。一种是成交确认委托和互报成交确认委托交易双方在私下商量好以后,在系统中点对点的成交,通过互相确认委托的方式达成交易,其它第三人无法参与...

  新三板交易如何委托成交?协议转让模式下,有两种委托和成交方式。一种是“成交确认委托和互报成交确认委托”交易双方在私下商量好以后,在系统中点对点的成交,通过互相确认委托的方式达成交易,其它第三人无法参与其中。另一种是定价委托方式,即定价委托情况下,委托方报出自己的价格和数量后,任何人都可以和该笔委托成交。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成交确认委托和互报成交确认委托

  成交确认委托是指投资者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或投资者拟与定价委托成交,委托主办券商以指定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的指令。

  成交确认委托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成交约定号等内容;拟与对手方通过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方式成交的,还应注明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和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

  需要注意的是:

  1、参与挂牌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委托成交确认买卖的证券账号需开通相应交易权限;

  2、成交确认买入卖出的约定号<99999999且>1000000;

  3、对于协议行情里有零股时,成交确认买入点选成交时可以更改买入数量,到1000的整数倍,交易所会成交零股部分,剩余部分进行撤单;

  4、互报成交确认买入卖出的价格由投资者私下协商,申报时要填写正确的成交约定号、对手方席位和账户;

  5、互报成交确认卖出必须是1000的整数倍,零股必须一次性卖出,互报成交确认买入由于卖出有零股部分因此不限制买入数量。

  (二)定价委托

  定价委托情况下,委托方报出自己的价格和数量后,任何人都可以和该笔委托成交,如果没有成交,在收盘时交易所会把买卖双方的定价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成交。

  定价委托是指客户按委托价格买卖不超过其指定数量股份的指令。定价委托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

  1、参与挂牌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委托定价买卖的证券账号需开通相应交易权限。

  2、定价买卖最小申报数量和买入基本变动单位均是1000股。买入必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余股必须一次性卖出。

  3、挂牌公司股票的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三)做市转让

  对投资者而言,做市转让委托同上海深圳的股票交易委托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不管买入或者卖出,交易对手都是面对的该股票的做市商。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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