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如何规定?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管辖两种情况,特殊地域管辖又分为对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不服的诉讼和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两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特殊地域管辖有两种情况: 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炯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此,《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l款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
我国行政诉讼法颁行以来,行政诉讼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由于现行的行政诉讼地域管辖原则,使得法院行政案件依法审判遇到诸多障碍,一方面影响到行政诉讼的公平与
地域管辖就是确定不同地区法院管辖权限与分工的方式,在理论上我们把它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共同管辖。 (一)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是指除法律特别列
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解决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包括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行政案件
第二十六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刑法解释:第六条【刑法对地域的适用范围】 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
案例: 黄某是 A 县的一市民,县公安局对其作出了罚款 200 元的决定。黄某不服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向市公安局(位于该市 B 区)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原具
案例: 王某住在 A 县,平时也在 A 县单位上班。但是,几年前,王某出于投资房产以增值的目的,在 B 县买了一间店面房,并出租级他人营业。 B 县 政府根据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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