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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抗诉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4 12:59:32 人浏览

导读:

刑事案件的审理按照法律规定都是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自然在诉讼程序当中人民检察院应该承担相关的监督义务,满足相关的条件时还可以对案件提起抗诉。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案件抗诉的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刑事案件的审理按照法律规定都是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自然在诉讼程序当中人民检察院应该承担相关的监督义务,满足相关的条件时还可以对案件提起抗诉。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案件抗诉的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刑事案件抗诉的条件

  一、刑事案件抗诉的条件

  1、对于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的案件。如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所认定的事实不清楚或者有错误,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据前后矛盾,证据与证据之间互相矛盾,判处的结论与证据不相符合等等。

  2、对于原审判决、裁定适用法律不当。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有错误,或者是定性不准,混淆了有罪与无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或者是判刑畸轻畸重,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

  3、严重违反诉讼程序。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使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受到了侵犯。例如,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没有回避。未依法为盲、聋、哑、未成年人被告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等。

  二、刑事案件抗诉的分类

  1、二审抗诉

  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抗诉规定的具体程序是: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还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就抗诉的理由和根据认真审核,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下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并将撤回抗诉的情况通知下一级人民检察院。

  2、再审抗诉

  即原审法院之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接受抗诉的机关为抗诉检察院的同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种抗诉不受时间限制,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三、刑事案件抗诉的形式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2、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案件抗诉的条件的全部内容。检察院要对刑事案件进行抗诉的话,还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的抗诉书。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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