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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刑事案件追究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1 13:11:28 人浏览

导读:

刑事案件除了公诉案件还有自诉案件,作为刑事案件中的自诉案件,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经过了追诉时效就不再受理,就自诉刑事案件追究期限、刑事自诉案件办理流程、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除了公诉案件还有自诉案件,作为刑事案件中的自诉案件,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经过了追诉时效就不再受理,就自诉刑事案件追究期限、刑事自诉案件办理流程、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自诉刑事案件追究期限

  刑事追诉时效只适用于司法机关未立案、未受理的情况下。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刑事自诉案件办理流程

  刑事自诉案件的办理流程,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由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并且承担举证的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主要有:

  (一)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案件一经起诉人民法院必须依法进行审判;而自诉案件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因而,在自诉案件中,可以适用和解、调解、撤回自诉等制度。

  (三)举证责任不同。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规定为完全由自诉人承担;而公诉案件,收集和核对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查获犯罪嫌疑人是司法机关应尽的职责。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编辑整理的与自诉刑事案件追究期限相关的法律知识,作为不告不理的案件,追究期限和其他案件是一样的,比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等,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法律快车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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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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