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文书 > 裁定书 > 民事裁定书(准许或不准撤诉用)

民事裁定书(准许或不准撤诉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0 17:45:34 人浏览

导读: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50××××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本院在审理……(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50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原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写明准许或不准撤诉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准许撤诉的,写:“准许原告×××撤回起诉。(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二、不准撤诉的,写:“不准原告×××撤回起诉,本案继续审理。”〕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