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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来的罪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3 03:09:03 人浏览

导读:

安庆,一座魅力四射的历史文化名城,在全体市民的关心支持下,变得愈来愈美,皖江大道便是我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璀璨的路灯、宽阔的马路然而,在今年上半年,路灯管理所的工作人员经常发现皖江大道中段南侧的路灯电缆线频频被人为地剪断,电缆不知去向,遂怀疑是有人破坏

安庆,一座魅力四射的历史文化名城,在全体市民的关心支持下,变得愈来愈美,皖江大道便是我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璀璨的路灯、宽阔的马路……
然而,在今年上半年,路灯管理所的工作人员经常发现皖江大道中段南侧的路灯电缆线频频被人为地剪断,电缆不知去向,遂怀疑是有人破坏、盗窃,为了维护公共安全,保障路灯正常照明,便报案到警方。于是,警方便派员埋伏在案发现场,准备抓获犯罪分子。
一天凌晨,一个黑影手拿一把老虎钳、鬼鬼祟祟地出现在案发现场,东张西望,见四周无人,便弯下腰剪断正在使用的路灯电缆,顿时,一片漆黑……
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最终,“黑影”束手就擒,被戴上沉重的手铐。
经审讯,“黑影”交代自己姓许,枞阳人,文盲,为了搞点“小钱”,便于今年2月20日、3月20日、4月20日、5月9日等多次在皖江大道中段采用相同的作案手段盗窃电缆一百余米,销脏到市内一废品回收站。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但鉴于其在归案后到庭审中,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故酌情从轻处罚,于9月29日依法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决许某有期徒刑四年。
接到法院判决,许某后悔莫及……
(秋水)
律师点评:
破坏电力设备罪和盗窃罪是两个不同类型的犯罪,破坏电力设备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的犯罪,而盗窃罪则属于侵犯财产类的犯罪,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所侵犯的客体不同。破坏电力设备罪所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盗窃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侵犯对象是国家、集体或公民合法所有的财物。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被告人许某为了蝇头小利,而采取破坏正在使用的路灯电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并将盗窃的电缆进行销脏,危害了公共安全,所以,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安庆是我家,创建靠大家”,希望广大市民团结起来,爱惜公物,共同向破坏公物的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营造和谐安庆。
点评:安徽明启律师事务所 程玉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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