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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拘传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2 23:58:36 人浏览

导读:

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犯罪嫌疑人拒抗拘传时,侦查官员甚至可以使用戒具。拘传也有刑事拘传和民事拘传之分,不同的情况适用不同方式,法律快车小编针对“法院拘传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整理资料如下。

  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 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犯罪嫌疑人拒抗拘传时,侦查官员甚至可以使用戒具。拘传也有刑事拘传和民事拘传之分,不同的情况适用不同方式,法律快车小编针对“法院拘传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整理资料如下。

  一、法院拘传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刑事拘传的适用采取拘传措施应具备三个条件:

  1、拘传的对象是法律规定或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或者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而作为被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2、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必须经过传票传唤;

  3、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适用拘传措施,应由本案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经院长批准,然后填写拘传票,交司法警察直接送达给被拘传人,令其随票到庭。如果被拘传人拒绝随票到庭的,司法警察可以使用械具强制其到庭。

  二、法院拘传的特点有哪些

  (1)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已经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进行讯问,不需要经过拘传程序;

  (2)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就讯,而不是强制待侦、待诉、待审,因此拘传没有羁押的效力,在讯问后,应当将被拘传人立即放回。

  三、拘传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传。拘传的主要程序是:

  1、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审批。

  办案人员根据办案情况,认为需要采用拘传措施的,应首先填写《拘传证 》,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审批。

  2、拘传的执行。

  拘传应当由两人以上的执行人员执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到案。

  3、拘传的次数与时间。

  刑诉法修正案第一百一十七条:“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4、拘传的地点。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0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5条规定,拘传的地点,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市、县以内。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5、拘传的结果。

  公、检、法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传到案后,应当立即讯问。讯问结束后,应根据案件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认为依法应当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可以采用其他相应的强制措施;认为不宜适用其他强制措施的,应立即释放,不得变相扣押。

  通过以上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对您了解法院拘传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有所帮助。综上所述,一般来说,拘传的对象一来必须是经过传票传唤的,二来是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三是案件中有着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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