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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戒毒是行政处罚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3 04:08:25 人浏览

导读:

强制戒毒是一种由公安机关进行管理,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强制度不是行政处罚,只是一种措施,所以说是不能够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的。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强制戒毒是行政处罚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强制戒毒是一种由公安机关进行管理,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强制度不是行政处罚,只是一种措施,所以说是不能够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的。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强制戒毒是行政处罚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强制戒毒是行政处罚吗

  根据《强制戒毒办法》第三条规定,“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公安机关做好强制戒毒工作”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没有行政强制措施,只有罚款、拘留、吊销营业执照等五种行政处罚。

  所以,正确的说法是:强制戒毒是属于公安管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因而不能以此提起行政诉讼。

强制戒毒是行政处罚吗

  二、强制戒毒的期限是多久

  强制戒毒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一年。

  戒毒人员对强制戒毒决定和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戒毒人员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戒毒人员进入强制戒毒所时,必须接受强制戒毒所的检查。强制戒毒所以外的人员给戒毒人员的物品、信件,必须经强制戒毒所的工作人员检查。

  三、哪些情况不属于到戒毒所执行

  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的,应当限期在强制戒毒所外戒毒:

  1、患有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

  3、其他不适宜在强制戒毒所戒毒的。对前款所列人员由公安机关向本人和其家属发出戒毒通知书,并由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监督、管理。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强制戒毒是行政处罚吗的相关知识,因为参与吸毒被公安机关进行强制戒毒的,一般来说需要在当地的戒毒所进行戒毒。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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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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