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齐石光家族涉嫌贩毒70余公斤受审
导读:
记者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湘潭齐石光特大家族贩毒团伙的6名被告人28日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据检方指控,仅团伙头目齐石光在短短8个月时间里就贩毒70多公斤。
据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1月至8月上旬期间,齐石光纠集妻子易正喜、妻兄易立清、情妇尹丽、儿子齐万广及其未婚妻陈作等,组成家族式贩毒团伙,先后在长沙、南京等地疯狂贩卖冰毒、麻古和K粉等毒品。
他们既分工又协作,其中齐石光购买、运输、销售毒品,易正喜管理毒资,易立清负责长沙市场的毒品销售,尹丽协助齐石光运输毒品,管理南京市场的部分毒品销售,齐万广、陈作协助南京市场的毒品销售。
据指控,2010年1月至8月期间,齐石光共计贩卖冰毒37009.6克、麻古57677粒(约5378.1克)、K粉28579.6克,易正喜共贩卖冰毒36904.6克、麻古56777粒(约5294.2克)、K粉28579.6克,易立清贩毒41509克,尹丽贩毒33827.9克,齐万广、陈作贩毒29636.9克。
同时,湘潭市人民检察院还指控易正喜非法持有枪支罪。2010年8月31日,湘潭市公安局在广州市番禺区将被告人易正喜抓获归案,从其行李中缴获仿六四式制式手枪1支、子弹4发。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认为,被吿人齐石光、易正喜、易立清、尹丽、齐万广、陈作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贩卖毒品,应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易正喜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应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贩卖毒品犯罪中,被告人齐石光、易正喜、易立清起到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尹丽、齐万广、陈作起到次要作用,系从犯。
另据了解,因案情重大,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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