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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争座位丢了一只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2 08:08:09 人浏览

导读:

在公交车上,为了争一个座位与人发生争执,对方一拳打在了高某的眼睛上。为此,高某摘除了一只眼球。昨天,18岁的犯罪嫌疑人吕某被抓获归案。2003年12月31日12时58分,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小营派出所接到“110”报警,一乘客在德胜门345路支线公交车车站被打,打人者已打
  在公交车上,为了争一个座位与人发生争执,对方一拳打在了高某的眼睛上。为此,高某摘除了一只眼球。昨天,18岁的犯罪嫌疑人吕某被抓获归案。

  2003年12月31日12时58分,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小营派出所接到“110”报警,一乘客在德胜门345路支线公交车车站被打,打人者已打车逃跑。被害人高某眼部受伤,已经被一辆120急救车接走。

  高某本身高度近视,根本没有看清打人者的样子。事发后急救车将高某送往人民医院,由于眼部的损伤一时得不出结果,高某并没有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也没有报案。当医生告知他左眼球不能保住,要花费几万元进行摘除手术时,高某一下就蒙了。父亲去世,母亲退休,自己还在上大学的高某这才慌忙报案。

  立案的当天,民警来到德胜门车站走访了附近的群众。有知情者说,打人者身穿一件白色衬衣,皮肤较白,偏瘦,像个学生。而车站附近卖糖葫芦的女子则提供了更为重要的线索—事发当天,她在车下捡到一张学生月票,交给了售票员。根据此条线索,民警找到了售票员并拿到了月票。在月票夹里,民警发现了一张身份证。经辨认,正是打人者吕某的身份证。4月21日中午,民警依法对吕某进行传唤。

  经法医鉴定,高某为重伤。目前,18岁的吕某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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