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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发生恶性强奸案:骗来陌生女 先拍裸照后敲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1 13:52:48 人浏览

导读:

今年10月23日13:00许,一名十六七岁的女孩跑到周村公安分局报案称,当天10:00许,自己被一名陌生男子挟持到周村某中学附近的一废弃停车场内强奸后,采用殴打、恐吓等手段给其拍裸照,并以把她的裸照散发出去相威胁,欲敲诈她5000元。此案引起警方重视,立即成立专案

  今年10月23日13:00许,一名十六七岁的女孩跑到周村公安分局报案称,当天10:00许,自己被一名陌生男子挟持到周村某中学附近的一废弃停车场内强奸后,采用殴打、恐吓等手段给其拍裸照,并以把她的裸照散发出去相威胁,欲敲诈她5000元。此案引起警方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据了解,女孩姓张,在周村一家餐厅做服务员。10月23日早晨,两名男青年来到她工作的那家餐厅,问旁边一个正在干活的小伙子:“那个女的姓什么?”“姓张。”然后,两人走到张某跟前,其中一名高个子青年说:“我们出去玩,你和我们一起去吧。”看着张某略带怀疑的眼神,他又接着说:“我们经常来你们这儿吃饭,和你的同事都认识,不用担心,一起去吧。”张某没多想,就答应了。

  3人出了餐厅, “高个子”青年对他的同伴说:“你不是还有事吗?你先走吧,我和她一起去。”说完,就让张某坐上他的摩托车。“高个子”带着她来到周村某中学附近的一个破旧停车场内,张某觉得不对劲儿,问:“你怎么带我来这里?”“高个子”凶相毕露,抓住张某的手腕说:“不许喊,喊就杀了你,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遂将张某强奸。

  随后,他又采取殴打、恐吓等手段,给张某拍了裸照,扬言说:“你回家拿5000元钱来,否则就把照片散发给你亲戚朋友,不许报案,也别想躲,我会找到你的。”

  11月10日,周村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一24岁女青年马某报案:11月9日21:00许,她被几名男青年骗至张店一歌厅,后来被挟持到王村镇一住宅内轮奸。

  专案组人员经过细致的分析判断,发现这起案件与“10·23”案件有共同点,遂将两案并案侦查,并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王村镇某村的无业青年孟某某、孟某身上。

  11月16日,警方将逃到济南的孟某某、孟某抓捕归案。

  经民警审讯,除了孟某某、孟某,还有2个人(孙某、岳某)也参与了作案。孟某某交代,11月4日晚,他伙同岳某以会见网友为名,来到济南女网友李某家中,抢劫李某80元现金,手机、小灵通各一部及其他物品一宗。根据孟某某提供的线索,警方顺藤摸瓜,将案犯孙某、岳某一举抓获。

  12月22日,孟某某、孙某、岳某等3人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孟某另行处理)。

  鲁中晨报·李鸿斐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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