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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徒“父亲”为还债卖女儿 涉嫌拐卖儿童被逮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1 06:31:58 人浏览

导读:

隆昌一嗜赌成性的有妇之夫和一怀有身孕的有夫之妇非法同居后,“情人”生下一招人喜爱的女儿。然而,债务缠身的“父亲”却把女儿卖掉还赌债。日前,该赌徒被警方逮捕。2003年,33岁的骆明洪在隆昌县城开了一家美容美发店,认识了在店内上班的英子(化名)。英子与丈

隆昌一嗜赌成性的有妇之夫和一怀有身孕的有夫之妇非法同居后,“情人”生下一招人喜爱的女儿。然而,债务缠身的“父亲”却把女儿卖掉还赌债。日前,该赌徒被警方逮捕。

2003年,33岁的骆明洪在隆昌县城开了一家美容美发店,认识了在店内上班的英子(化名)。

英子与丈夫感情不和,骆明洪与英子很快同居了。英子将已有2个月身孕的事告诉了骆明洪。2004年4月,英子产下一女婷婷(化名)。骆多次将英子和婷婷带回家与妻儿共处。妻子以为婷婷系丈夫亲生骨肉,对她喜爱有加。婷婷满月后,骆在县城为英子母女租下一套居室。此后,骆分单、双日往返于两个“家”中。这期间,骆明洪因嗜赌,于去年初将美发店变卖还债。

2004年8月初,为还赌债,骆明洪打发英子回家探亲,自己抱着婷婷找到隆昌某工地旁一守厕所的太婆,以4000元将婷婷卖掉。回家后,骆骗妻子说自己在城南车站将婷婷弄丢了。英子当天返回隆昌,骆避而不见。骆见纸包不住火,便将拐卖婷婷的事告诉了妻子,并指使妻子去抱回婷婷,并授意她如对方不给即报警,自己则仓皇外逃。

当年8月14日,隆昌县巡警大队接到骆妻报案称,她在某工地附近公厕旁发现了失踪的刚满4个月的女儿。经调查,民警发现骆妻5年内无生育史,案件必有隐情,经审讯骆妻终于吐露实情。当日下午,民警将婷婷交回英子手中,并立即对犯罪嫌疑人骆明洪实施抓捕。今年6月12日,隆昌县巡警大队乔装成计生人员,在家中将骆明洪擒获。目前,骆涉嫌拐卖儿童罪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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