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汉多次强奸15岁智障女孩被判6年
导读:
61岁农民郑海贵花心不老,1年内多次强暴15岁邻家智障少女,最后却作茧自缚,写匿名信而露出马脚。日前,丰县人民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郑海贵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老汉奸污智障女
现年61岁的郑海贵是徐州的一名农民,邻居家15岁少女马小花从小痴呆。2005年5月的一天上午,郑海贵见马小花的父母不在家,就以给买新鞋为借口将其奸污。初次得逞见无人发觉,接下来的1年里,他采取言语哄骗或按压、捂嘴等暴力手段,趁马小花家中没有其他人或者将马小花诱骗至自己家中,先后多次将其奸淫。
匿名信拉回小花
2006年4月,马小花离家到徐州打工,1个多月不回家,郑海贵就写了一封匿名信,趁人不注意扔在马小花家中。信中假称,马小花在徐州和别的男人上床鬼混作风不好,让她父母赶紧把她叫回家。果然,马小花的父母第二天就让女儿回来了。几天后的一天上午,郑海贵偷偷溜进马小花家里,见其正在屋内换衣服,便把她压在床上,不料小花奋力反抗。马小花的母亲很快赶来,郑海贵仓惶逃走。联想起匿名信的事,马小花的父母经询问女儿,正是邻居郑海贵丧尽天良多次强奸了自己的女儿,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徐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出具鉴定书,证实匿名信系郑海贵书写。经鉴定,马小花精神发育迟滞(中度),受智力低下影响,对两性行为不能正确辨认和控制,无性自卫能力。
被认定犯强奸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郑海贵无视国法,明知马小花患有精神病,无性保护能力,采取暴力及言语威胁等手段,多次强行与妇女发生两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文中人名系化名)
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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