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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为琐事活活打死怀孕妻子 一审被判处死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1 02:46:18 人浏览

导读:

27岁,对一个女人来说,正值黄金年龄,但27岁怀有5个月身孕的白某却永远画上了人生的句号——为一点家庭琐事,她竟被自己的丈夫活活打死!随她而去的,还有肚子里尚未出世的生命……12月30日,本报曾经报道的《丈夫活活打死怀孕妻》一案一审有了结果,法院昨以故意伤害

  27岁,对一个女人来说,正值黄金年龄,但27岁怀有5个月身孕的白某却永远画上了人生的句号——为一点家庭琐事,她竟被自己的丈夫活活打死!随她而去的,还有肚子里尚未出世的生命……12月30日,本报曾经报道的《丈夫活活打死怀孕妻》一案一审有了结果,法院昨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打人者关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关民又名关小民,37岁,初中文化程度,西安市长安区大兆乡大兆村西村农民,曾因犯抢劫罪于1994年4月23日被长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经审理查明,2006年5月29日晚9时许,关民在家中因妻子白某未给他买烟和白糖而发生争吵,关民便持笤帚、铁锨把在其妻的四肢、肩背、臀部等处进行殴打,直到次日凌晨5时许才被闻讯赶来的村民阻止,白某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法医鉴定:白某系被他人用钝性外力打击致大面积皮下软组织出血、创伤性休克而死亡,死亡机制为循环衰竭。

  法院认为,关民因琐事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关民仅因家庭琐事竟持械对其妻白权侠进行了长达数小时的殴打,致白某死亡,且白某死亡时怀有身孕,足以说明其犯罪手段凶残,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主观恶性极大,辩护人建议对关民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根据关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以关民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秦都市报·郭红文 刘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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