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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犯人狱内斗殴再审 检方要求立即执行死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1 01:43:28 人浏览

导读:

死缓犯人狱内斗殴再受审检方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要求立即执行死刑死缓犯人李德东在服刑期间,一拳将同监犯人鼻子打歪。检方随即以故意伤害罪将其起诉,并提出李德东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应变死缓为立即“执行死刑”。前日,再次站到被告席的李德东连声

  死缓犯人狱内斗殴再受审 检方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要求立即执行死刑

  死缓犯人李德东在服刑期间,一拳将同监犯人鼻子打歪。检方随即以故意伤害罪将其起诉,并提出李德东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应变死缓为立即“执行死刑”。

  前日,再次站到被告席的李德东连声对法官说:“我错了,我错了!”

  2004年6月14日,李德东酒后将别人打死,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检方介绍,2005年10月25日中午,正在监狱服刑的李德东发现自己床铺下面放了一把自制的小刀,便把小刀扔到了水房里。随后,住在上铺的刘宝朝问李德东是不是把自己的东西给扔了。二人为此打了起来。经鉴定,刘宝朝被打成鼻骨移位,为轻伤。

  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将李德东起诉至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李德东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应根据我国刑法第50条的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法庭上,李德东的律师称,刘宝朝违反监规自制小刀,并将小刀放在李德东的床下,属于有错在先。此外,刘宝朝的鼻子过去就是歪的,并不完全是李德东一拳所打,李德东在被刘宝朝先打一拳后还手,属于正当防卫,并不是故意犯罪。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新京报·李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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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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